一、体检 (统考)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19-30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26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国际联合商学院(寄送地址钉钉群内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二、调档政审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和电子调档函(钉钉群内),并将本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单位或基层社区。请注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需要由政审单位自行寄出,于5月10日前寄回我院。
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格式及要求及详见政审鉴定表填表说明。
1. 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鉴定表和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不同,请于5月10日前寄回鉴定表,不要将鉴定表放在档案中寄送。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院。
2. 已就业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进行政审。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
3. 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体检材料、政审及调档要求及邮寄地址请参见钉钉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