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统考)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18日-30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国际联合商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王翌新老师联系。
体检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405室,0571-87572695,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二、调档政审
1.政审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一),并将本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格式及要求及详见政审鉴定表填表说明。如需纸质政审调档函,请于4月10日前填写信息统计【腾讯文档】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申请表 ,学院将在集齐需求后统一寄送。请注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需要由政审单位自行寄出,于5月10日前寄回我院。
2.调档
除政审外,全日制专业拟录取同学需要进行档案寄送:
(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院),但需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于5月10日前连同政审表一起邮寄至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
(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政审、调档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3A)412, 0571-87572705,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含同城)。
机要件寄送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
附件1: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