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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Chat丨提振民企信心,立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可行吗?

    潮新闻 记者 陈薇2023-03-08 07:42全网传播量4915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明确的态度,“两个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也深入人心。但近几年,总有人拿民营经济做文章,丑化、污名化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的信心产生一定的影响。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打了记强心针。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如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2023年全国两会热议话题,代表委员纷纷建议“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层面立法”“加快民营经济专项立法”,以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和夯实民营企业家信心。

    民营经济为何如此重要

    改革开放45年,我国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突出贡献。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目前,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本不该出现的“离场论”“国进民退”“以人民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等言论甚嚣尘上,让部分满腔热情的民营企业家不免产生疑虑。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就是从制度、法治层面提振、夯实民营企业家信心。

    王建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作为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今年就重点聚焦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上。王建沂认为,为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现有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地方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国层面研究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已具备条件。

    因此,王建沂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研究出台全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徐冠巨

    在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看来,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有助于促进民营财产保护。通过《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构建类似国有资产保护机制,规范和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财产。“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还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依法公正平等执法,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表示,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民营企业将迈入健康发展的新阶段。为此,他建议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法》,用法律形式清晰界定民营企业的基本性质、地位和作用,确立民营企业的历史新定位和新使命。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保护法》的提案。他认为,我国尚缺乏完善统一的民营经济保护法律规范体系,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保护法》,立法保护民营经济,设立专门机构作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凸显国家对民营经济保护的制度安排和法治保障,能极大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

    全国多地“新春第一会”民营企业家成关注重点

    不过,三年多疫情,叠加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民营企业经营一度遭遇重大考验。今年新春伊始,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成为各地不约而同的重点工作。全国各地纷纷召开“新春第一会”,聚焦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作出部署要求。其中,民营企业家是不少地方重点关心的话题。

    企业家是“自家人”,让企业家成为“座上宾”,“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各级政府要当好“店小二”……广东、河北、福建、内蒙古等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为民营企业助力,为民营企业家撑腰。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中国民营企业家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关键是要增强他们的信心。

    当前正逢经济回暖、提振经济的关键时期,浙江大学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万峰认为,对于外贸型民营经济而言,出海的“窗口期”“机遇期”尤为难得。因此,在民营经济自身主动出击、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也需要政府想办法帮助民营企业应对挑战、渡过难关。

    “这需要政府为民营经济构建安全、畅通的出海环境和保障机制。”万峰告诉潮新闻记者,比如设立出海便捷通道,通过包机、降费、出海补贴等方式,鼓励由政府、行业协会牵头或企业自主组团“走出去”,抓住时间窗口,积极参与境外展会、商务洽谈,开设专项出入境申请通道,提供出入境便利。

    在完善跨境贸易增信机制方面,加强“政府+银行+保险”三级联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建议由政府牵头,打造“一站式”出口信用保险平台,加快“增信-融资-理赔”通办效率。银行在“担保+信保”的增信模式下,完善推广“政银保”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化”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魏建国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营造全球最佳的营商环境,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所有的企业,包括央企、民企、外企,只要在中国土地上,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如何增强信心?要把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还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了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增强了信心,民营企业对未来才会有好的预期。”

    通过法治方式保障民营企业有其必要性

    “通过法治的方式,以法律规则来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格局,有它的必要性。”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向潮新闻记者表示,从立法的可行性上来说,一方面有经济基础的保障,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目前所达到的规模和体量,能够支撑相应的实践经验上升到法律规则。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发展进程当中,各相关方的需求日益迫切,可以说形成了良好的共识基础,本身能够得到各方主体相关方的赞同和支持。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本身所取得的巨大的成就,形成的法治经验、法治逻辑和法治模式,也能够在民营经济立法本身的成熟度和必要性上进行保障。”吴沈括说。

    事实上,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对民营企业来讲尤为重要。潮新闻记者发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一些成就。

    比如201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有力保障民营经济获得资源的公平性、参与市场竞争的平等性;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从10个方面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法治环境;2019年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填补了该领域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述从营商环境、企业产权、公平竞争、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试图从政策法律层面进一步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现有的行政与司法执法体制、企业法律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万峰进一步解释,我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于2019年开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厘清营商环境方面的短板弱项。最高法连续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文件助力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公检法司机关、法学会、工商联以及有关部门协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民营企业逐步建立自身的法律人才队伍。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探索地方性立法。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推动了浙江营商环境的优化,为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吃了颗‘定心丸’,也通过地方立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浙江方案。

    万峰表示:“目前我国民营经济立法已处于‘促进型’立法阶段,应进一步发掘发挥法律的‘利导性’潜力,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民营企业创造构建合规合法的新型利益关系,使民营企业更大胆、敢开拓、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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