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020.10.09

为切实提高留学生海外招生生源质量,吸引、资助、鼓励与支持具有学习潜质的优秀海外学子攻读我院全球传播与管理本科项目(GCM)/金融硕士项目(iMF)/工商管理硕士项目(iMBA)/全球传播与商务硕士项目(iMCB),根据《浙江大学国际本科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办法》和《浙江大学国际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办法》,特设立“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国际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条 资金来源:学院根据当年学费收入总成,动态调整奖学金经费池,实行专款专用,滚动支持。

第二条 奖励对象:该奖学金用于支持我院招收的优质海外生源。

第三条 申请人条件:

1、  符合浙江大学本科留学生/硕士留学生入学申请资格。

2、  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  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本科学位。

第四条 奖励名额:学校根据奖学金总量,动态调整当年度奖励名额。

第五条 奖励标准: 留学生新生奖学金于在校留学生入学首年进行发放,共分十个月进行发放。

奖励标准为:

全球传播与管理(GCM):10000-30000元/年

金融硕士(iMF):10000-20000/年

工商管理硕士(iMBA):20000-40000/年

全球传播与商务(iMBCB):5000-10000元/年

获奖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出现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变更学历层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形者,取消并终止奖学金的发放。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在入学申请时同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新生申请材料及面试情况由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果无异议,新生奖学金将在报到注册后逐月进行发放。

第七条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宁缺勿滥,留存累计。

第八条  获得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浙江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等其他类型的奖学金。

第九条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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