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体检、政审、调档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一、适用对象
我院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同学请关注体检、政审和调档工作模块,非全日制同学请关注体检、政审模块。
推免录取研究生请务必注意:
【重要提醒】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二、体检
1.基本要求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可前往我校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3/0316/c37617a2729384/page.htm),或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提交方式
考生请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至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为确保邮件安全,必须使用EMS或顺丰邮寄。
邮寄地址:浙江海宁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412室 杨路老师收,邮编:314400,电话 0571-87572711。
三、政审
1.基本要求
拟录取同学将《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已上传钉钉群)提供给档案所在单位(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需政审函调的单位请详见填表说明),由相关负责人如实填报(人事或政工部门)。《鉴定表》需正反面打印,不得破表,签名必须为手写,且含有档案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方为有效。
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项目(iMF、iMDS、iMFA)的拟录取同学还需在开学报到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毕业后无工作经历证明”。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提交方式
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6日前将上述政审材料(政审鉴定表等)寄送至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为确保邮件安全,必须使用EMS或顺丰邮寄。
请注意,政审材料与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不同,请勿将政审材料放入档案中寄送
邮寄地址:浙江海宁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412室 杨路老师收,邮编:314400,电话 0571-87572711。
四、调档
调档工作一般安排在入学当年的5月左右,请拟录取同学在2023年5月30日前扫码填写调档信息统计问卷。

档案材料需要通过机要文件通道邮寄(机要件地址填写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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